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年第2号)、《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号),提高节能报告编制质量,促进湖南省节能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收费参考标准。
一、适用范围
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服务。
二、收费基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服务收费基准,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
节能报告编制服务收费基准表三、调整系数
节能报告编制服务收费根据行业特点和工程复杂程度设置调整系数。
1、行业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按照六大高耗能行业和其他行业分类。
行业调整系数表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主要考虑项目是否多个建设地点、多种用能工艺、多个产品类型或改扩建等因素,由节能报告编制单位与委托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四、计算公式
节能报告编制服务收费结合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实行累进计算,计算公式为:节能报告编制服务收费=收费基准×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五、其他
节能验收报告、“两高”项目论证报告等编制服务收费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