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来宾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来宾中心支行、来宾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共同成立的来宾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以下简称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建来宾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市专业人员名录库)。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欢迎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专业人员60名。
二、选任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协会组织)的专业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具有专门知识的退休人员也可以推荐作为第三机制专业人员入库。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来宾市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三)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
(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有能力完成评审、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团体职员的人选。
(二)专业要求
由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等具体拟定。
(三)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业人员名录库: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的;
(三)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个人申报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组织推荐或同意。
(三)报名材料提交
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来宾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协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协会组织统一将材料汇总寄送至:来宾市工商联(来宾市人民路1号政协楼西后室),联系人:罗海东,联系-;也可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市工商联邮箱:lbsgs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