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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无事故车事后车子问题不断男子:还有过2次出险记录随着人们对二手车市场的青睐,一些人觉得够吗二手车会比较划算,花最少的钱买到最优惠的车子,但事实似乎总是事与愿违。来自青岛的孙先生最近就因为买了1辆二手车烦恼。当时二手车行承诺孙先生是1辆无事故车,结果孙先生购买后才发现车子问题不断,直到自己知道了车子出过2次事故,这让孙先生不能接受。孙先生提出了退车的请求,对方会同意吗?孙先生在年10月27日时,在青岛当地的一家二手车行看中了一辆大众CC,总价7.2万元,经过简单的沟通后便交了定金,3天后孙先生交了首付款就直接将车子给提走了。之后这辆车就问题不断,显示换了一个前车灯,没过几天又发现车子出现了漏油,孙先生又换了一个垫子。最让孙先生不能接受的是,车子在上高速后,只要时速超过迈以上,方向盘就会出现剧烈抖动。车辆买到手4个月,车子的小毛病就不断,虽然说是二手车,但车子接二连三地出现故障让孙先生有些吃不消。经历过这些之后,孙先生就打算将车子给卖掉,但是到二手车交易市场那边看了看,对方告知孙先生的车子进过水,而且还喷漆了。而当初在购车时,二手车行承诺车子是无事故,不泡水、火烧等,还有1年2万公里的质保。那么孙先生购买的这辆二手车到底有没有问题呢?带着疑问孙先生设法查询到了车辆的维保记录。从维保记录上看,该车在年的时候就已经出过两次事故,第一次换了前挡风玻璃,第二次换了车子更换了保险杠和4个轮子。从车子的底部来看,车子一些有螺丝的地方还明显生锈了。原本承诺整车无事故的车辆,怎么会有两次出险维修记录呢?孙先生说,他在买车时车行并未将这些信息提前告知他,那么孙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记者找到了当时出售二手车的车行。针对孙先生提出的车子有出险记录,这位二手车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是二手车,出过事故很正常,车行里的车哪一辆没有出过事故呢?对于这种说法,孙先生认为当初二手车行承诺的是无事故车,如今车子出现严重问题,明显与当时的承诺不符,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有过出险记录的车子不代表是事故车。那么这个事故车到底是怎么来认定的,事情又该如何解决。工作人员表示店里有专门的检测工具,如果孙先生的车子有事故的话,检测工具会显示出来的,而像这种事故车是做不了金融和按揭的。不管如何协商,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始终认为卖给孙先生的车子是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程序来出售的,车子也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车行里出售有问题的车,孙先生完全可以找我们的市场管理部,到时自然会有人处罚我们。如果孙先生强行认为车子是事故车,孙先生完全可以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一旦认定这是辆事故车,车行也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甚至是打官司,车行随时做好了准备。为了尽快弄清楚情况,记者请到了汽车评估师对车辆进行查看。经过证实,孙先生的车子确实存在多处喷漆的现象,初步怀疑是存在泡水情况的。如果孙先生想确认的话,那就要做司法鉴定,进一步核实。在这一事件当中,购车方孙先生认为他买的二手车已经出险,说明发生过事故,这样的车应该属于事故车。但销售方的车行明确表示,是否是事故车不能仅看车辆的出险记录,事故出险不一定是事故车。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车辆发生严重碰撞,车辆泡水超过1/2,车辆被切割或者火烧面积超过0.5平方米,都可以认定为事故车。那么像孙先生在购车前,双方已经约定无事故,而车行并未向车主提前告知车辆有出险记录的这种情况,是否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记者也咨询了律师。经营者承诺没有该车没有相关的事故。但是孙师傅后来查询到,该车有两次出险事故,可以认定为该车是有事故的,也就是经营者隐瞒了该车存在事故这个事实,律师认为车行构成了欺诈。那么孙师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向车行主张购车款的三倍赔偿。那么车主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买者可以先到保险公司查询该车的保险出险记录,然后在购买时合同必须明确是不存在事故,不存在水泡火烧的情况。再次如果购买到问题车,那么购买者可以先与卖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可以走司法程序来解决。小编有话说:经历过此事事件,相信孙先生对购买二手车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不管怎么样在购车时都要详细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出险记录,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此各位读者怎么看呢?欢迎留言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