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小编就收到了网友们轮番提问,问题内容主要集中在“二手房评估费”。自年7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材料取消《二手房估价报告》,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评估费用。同时,年9月6日(含)以后发放的二手房贷款,返还借款申请人已缴纳的房屋评估费。执行时点为什么是年9月16日?年9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6号),明确办理二手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不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自公布之日起取消。大家非常关心这笔费用的问题,咨询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不用交这笔费用;去年9月16日之后发放贷款的在哪里返还这笔费用。小编也致电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服人员,他们表示哈尔滨目前还没有此类通知。随后致电了发布此消息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