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长时间

人们往往把家庭暴力

视为不可外扬的‘家丑’

大量受害者选择隐忍

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正式实施

意味着家庭暴力

不再是‘私事’‘家务事’

反家暴成为国家、社会

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成为有效应对家暴最快的一种方式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不分男女老幼

只有受害者和施害者

保护女性,也要为“耙耳朵”撑腰

25年前,当四川省成都市47岁的李林(化名)带着满心憧憬走进第二次婚姻时,他一定没有料到,有一天自己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李林的妻子比他小10多岁,二人婚后最初的十多年日子过得还算平静。几年前,李林将他唯一的房产赠与妻子后,家庭氛围发生了变化:妻子的态度每况愈下,最开始是对年迈的李林漠不关心,后来言语辱骂成为家常便饭,再到后来,妻子开始拳脚相加……年过七旬的李林不仅体会不到家的温暖,反而常常遍体鳞伤。

今年8月1日,当妻子再一次大打出手后,李林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李林随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随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李林的妻子对他实施家庭暴力。

11月23日,青羊法院法官再次拨通了李林的电话询问近况。他表示,自从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妻子已不再殴打自己,如今二人相安无事,继续生活在一起。

BUT!!!

虽然家暴受害者不乏男性

但从司法案件的数据来看

女性遭受家暴的概率依然远远高于男性

以成都市为例,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截至年底,成都法院共收到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其中撤回申请60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驳回申请70件,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件。今年以来,成都法院已经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1件。

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的申请人为女性,大部分涉及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并伴辱骂、威胁、骚扰等身体精神双重侵害行为。

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作出,不到半小时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而近期,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一则有关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受理到制作完成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用时不到半小时。该案是成都市实施“一站式”反家暴工作机制以来由法院、公安、妇联三部门联动执行的首例线上案件。

如此高效的守护速度,得益于成都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妇联建立了一站式反家暴的工作机制。

据悉,当事人遭受家暴后,前往辖区所在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按照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模板,引导当事人书写申请书,并协助其通过反家暴线上平台“蓉易诉”“人身安全保护令”端口在线向新津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新津法院反家暴线上平台受理端口工作人员随即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从申请,证据提交,立案,审查到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针对家庭暴力鉴别难、工作人员认识有差异的问题,三家单位还共同还制作了《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表》,作为评定家庭暴力及其严重程度的参考依据。

“反家暴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下一步,法院、公安和妇联计划将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多轮次的线上平台使用的培训。”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臧永说:“我们还将在社会上进行更广泛的宣传,让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更高效,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提出?

以书面方式提出。

如有困难或面临紧急情况,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交钱吗?

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无需提供担保。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一般由受害者本人提起;

2.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受害人因遭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以下人员或机构可以代为提起: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

?申请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提交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类证据,可以包括:

1.伤情照片、病历或医疗机构检查报告;

2.申请人的亲友、被申请人的亲友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知道事情经过的人的证言;

3.公安机关的接警、出警、询问记录或警察证言;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相关记录和证明;

5.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