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本年度修订施行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沪科规〔〕6号),我委将启动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上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2.参加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与制造领域)评估的实验室共19家(详见附件)。
请按照《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上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的要求,认真组织实验室做好参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与制造领域)评估清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11月23日
附件
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
(工程与制造领域)评估清单
上观号作者:上海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