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至年评估业务合作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资金来源:其它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至年评估业务合作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至年评估业务合作单位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至年评估业务合作单位采购。
2.2服务地点:昆明市。
2.3服务期限:入围机构服务期限为三年。在入围期限内,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在服务评价中,服务不到位、评价不合格的评估单位将予以调整出库。
2.4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及下属经营机构、营业网点的委托,对呈贡区联社在授信业务中或其他资产业务评估要求涉及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评估资质载明的资产,进行以市场价值或交易价值为目的的评估服务工作。
2.5入围单位数量:3家。
2.6质量要求:提供的评估报告满足《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要求,对其提供的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招标人使用的相关要求。
2.7其他
2.7.1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入围评估单位实际服务合同数量,不承诺服务期内授予评估评估单位的服务合同总金额,并无义务向评估单位解释原因,入围评估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
2.7.2本项目为招标入围,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前3的评估单位为入围单位。为保证招标质量,如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家数不足4家或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家数不足4家,本项目将不进行开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成立时间在3年及以上,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或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开展银行抵押评估经营活动不得少于一年。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至今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5项(含)土地类或房地产类或资产类评估业绩。
3.6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和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