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评估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何建平介绍,《评估规范》是全国首个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地方标准,核心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两部分。

其中,在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方面,《评估规范》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职责细化为58条具体规范。“《评估规范》能让主要负责人清楚知道在履职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何建平说,这将让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

在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方面,《评估规范》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的考核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分资料核查、现场观察、抽查询问、考试考核、综合评定、直接判定等方式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行为和安全履职绩效进行量化评估。同时,每种考核方式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将安全监管聚焦在对标、达标、用标上,真正实现依法治理、依标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目前,重庆市安委办已正式通知转发《评估规范》,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切实将“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

新闻多一点:

谁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

对于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其主要负责人就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对于非公司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厂长、矿长等行政“一把手”。

同时,虽然一般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他们也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但是,也有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背后另有实际控制人。这时,实际控制人虽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但他们能够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因此,也是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将承担四方面法律后果:

1、日常履职不当的罚款责任。

2、事故发生后的罚款责任。

3、事故发生后的纪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职业禁入责任。

4、事故处置不当的责任。

都市热报-厢遇记者张春莲

编辑:陶冶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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