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现在全国疫情趋于平缓,民营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也不能懈怠,特别是在院感检查、防控监督成为常态的当下,更应该注意细节,处处小心,合规合法经营。

违规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

医院被通报

违规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医院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10月15日,福建省莆田市卫健委发布了这样一条“批评”通知:

通知显示,年9月24日,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医院进行现场督导时,发现“莆田湄医院”存在违规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部分住院患者未闭环管理等问题。

9月25日,医院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确定,该医院自年9月1日至24日共擅自诊治38位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中医科病房部分住院患者未闭环管理(回家、外出购买东西等)。

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的规定。

目前,卫健委已对该院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决定对莆田湄医院给予通报批评。

据了解,此次被通报的这家“医院”,成立于年,是一家集临床、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医院。

医院之前没有过多的行政处罚记录,但10月15日当日,莆田市卫健委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中,医院因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被公示点名,被莆田市卫健委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或许是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带来的连锁反应,医院一上来就被卫健委翻出了不少毛病。

而对于其他医疗机构来说,这也是一种警醒,医院规范经营,严格落实国家防控方案。

疫情防控莫懈怠

院感检查已成为常态

今年5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诊所、医院等社会办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关闭整顿,对问题严重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诊所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

尽管现在全国疫情趋于平缓,但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全国各地都在陆续开展疫情防控大排查行动,医疗机构一旦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必将难以逃脱处罚。

事实上,近半年来,有不少医疗机构,特别是小诊所因院感、防控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例如5月19日至21日,湖南衡阳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是预检分诊、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功能科室、住院病房、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督查家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意识淡薄;部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并治疗发热病人,9家医疗机构因疫情防控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而在此前安徽省《关于对裕安区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首诊负责制进行调查处理的通报》中,医院也因违反首诊负责制等原因,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涉事有关人员暂停执业活动1年。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医院分别受到处分、撤职、解聘等处理。对医院法人代表也被依法调查处理。

总而言之,疫情尚未走远,民营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也不能懈怠,特别是在院感检查、防控监督成为常态的当下,更应该注意细节,处处小心,合规合法经营。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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